时间:2021-12-29 17:29:27 作者:亿米企服来源:亿米企服
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会由总公司开始设立分公司。企业也会由于经营策略的变化和调整,需要注销分公司。由于分公司是由母公司设立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备法人资格的。那么,今天老账人就带大家单独来看看,注销分公司的流程及需要的材料是怎么样的呢?
首先,老账人还是想特别提醒大家,由于分公示不具备法人资格,注销登记过程中需要的证明和材料等都应由所属公司决定并签署后再进行:
1.带上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申领《注销登记申请书》(去工商局)。
2.所有的材料都要原件,要是提交复印件,必须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的字样,还要公司加盖公章确认。
3.材料准备完成后,向原来登记注册所在区域的工商机关提交申请。
4.核准通过以后,要去撤销备案。
5.到技术监督局注销企业代码证。
1.公司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由公司签署、加盖公司公章的《委托代理的证明》,要写清楚委托事项、有什么权利、委托的期限。
3.总公司的注销决定。
4.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5.分公司的完税证明。
6.分公司银行清户证明。
7.分公司公章。
最后,老账人想要告诉大家,只要分公司是走合法程序合理注销的,对总公司的发展是没有任何影响的。欲知更多最新财税政策解析,更多专业财税知识分享,工商避坑宝典,欢迎咨询留言老账人!